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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中大家提到的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3-04-10信息来源: 鑫金证 美肤产品

1、请问,新系统注册账号,关联老的备案产品,有无时间限制?必须51号前还是51号后也能操作?

5.1后才能正常关联。

 

2、原材料报送码,常用原材料也需要报送码吗?现在供应商都不知道怎么操作,5.1以后备案原材料报送码需要怎么操作?

所有原料都需要安全报送,5.1之后估计还不能正常填报,系统还没有完善。

 

3、想请问原料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报送除了公告的附件外,有什么具体的填写指引吗?

系统完善后可以进系统操作之后基本上才能知道具体的操作流程及相关资料要求。

 

4、如果仅仅是产品名字带保湿字样,不在产品特点宣称保湿功效,是否也要进行功效评价举证。换句话来说,产品命名受不受“化妆品功效宣称指导原则”监管。

产品名称也是宣传内容,所以如果名称中有关于功效的宣称也是要做相关实验的。

 

5、通过宣称原料的功效进行产品功效宣称的,原料的功效宣称和产品功效宣称的关联性具体指哪些?

有一些特殊原料,比如水杨酸宣传祛痘

 

6、企业上传资料后,药监局的5天审核时间是完全不看合规与否吗?都予以通过吗?

以后的就是提交即完成。之后再进行技术审批

 

7、标签文字那一块,我暂时没有看到普通化妆品需要上传最终销售包装图片,是不是只需要上传文字?可是有些是广告语、图标,只是品牌方的固定设计,并没有特殊意义的,怎么体现在备案标签上呢?

标签这次没有讲,后边还会发布标签样稿的相关法规要求。

 

8、安全责任人,这个是品牌方以前都没有的,现在也面临招不到人的情况,既然委托生产,我们只做营销和品牌推广,品控由工厂负责,是否可以用外聘机构或第三方呢?

不行的

 

9、如果产品名称、标签不含功效类的宣称语言,是否可以免做功效测试?极端情况下,产品极简,功效只靠销售口述,这个产品是否合规?

产品必须要进行分类。所以必须要有功效。

 

10、普通化妆品,在委托方备案之后,还需要关联被委托方吗?还会有现在的“待审核、待复核、待确认”这些环节吗?

需要关联,但是生产厂家基本上看不到品牌方备案的产品相关信息。

 

11、同一个产品,不同组分是以一个产品还是不同产品来备案吗?

不同组分是说生产工艺的组分不同吗。如果是可以按照同一产品申请。


12、 现在的产品批文没有年限了,每年需要做个年报,如果不再生产的产品,不列入年报里了,那还用做产品注销吗?

不生产的产品不申请年报就可以。到时候自动注销。

 

13、 现在原料检测机构哪些是法规认可的,有没有明示?

原料检测机构没有明文规定,只要是有资质的检测报告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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