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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等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的公告(2026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6-02-02信息来源: 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等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见附件1)。

《丁苯基甲基丙醛》《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为新增标准(见附件6—9)。《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二𫫇烷限值》《4-甲基苄亚基樟脑》《6-氨基间甲酚》《吡硫𬭩锌》《水杨酸》《氯咪巴唑》《甲基异噻唑啉酮》《聚氨丙基双胍》《二苯酮-3》《胡莫柳酯》《奥克立林》《甲苯-2,5-二胺》《甲苯-2,5-二胺硫酸盐》为修订标准(见附件2—5,10—19),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规定。

《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二𫫇烷限值》《4-甲基苄亚基樟脑》《6-氨基间甲酚》《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6项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丁苯基甲基丙醛》《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吡硫𬭩锌》《水杨酸》《氯咪巴唑》《甲基异噻唑啉酮》《聚氨丙基双胍》《二苯酮-3》《胡莫柳酯》《奥克立林》《甲苯-2,5-二胺》《甲苯-2,5-二胺硫酸盐》等12项标准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在上述标准实施前,已经生产、进口的化妆品,可以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提前实施上述标准。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6年1月7日


附件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型

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章节

同时废止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
原章节内容

1

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
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

修订
后替
换原
规定

第一章 概述 3.3 微生物学指标要求 菌落总数限值

第一章 概述 3.3 微生物学指标要求
菌落总数限值

2

二𫫇烷限值

第一章 概述 3.4 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二噁烷限值

第一章 概述 3.4 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二噁烷限值

3

4-甲基苄亚基樟脑

第二章 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 1)序号 1291

第三章 1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
序号 2

4

6-氨基间甲酚

第二章 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 1)序号 1292

第二章 3.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7)
序号 34

5

丁苯基甲基丙醛

新增
规定

第二章 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 1)序号 1293


6

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

第二章 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 1)序号 1294


7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

第二章 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 1)序号 1295


8

全氟辛酸及其盐类

第二章 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 1)序号 1296


9

吡硫𬭩

修订
后替
换原
规定

第二章 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 1)序号 1297

第二章 3.化妆品限用组分(表3)序
21
第三章 1.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 4)
序号 51

10

水杨酸

第二章 3.化妆品限用组分(表3)序号 8

第二章 3.化妆品限用组分(表3)序号 8

11

氯咪巴唑

第三章 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 4)序号 16

第三章 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 4)
序号 16

12

甲基异噻唑啉酮

第三章 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 4)序号 31

第三章 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 4)
序号 31

13

聚氨丙基双胍

第三章 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 4)序号 40

第三章 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 4)
序号 40

14

二苯酮-3

第三章 2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序号 3

第三章 2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
序号 3

15

胡莫柳酯

第三章 1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序号 17

第三章 1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
序号 17

16

奥克立林

第三章 2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序号 20

第三章 2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
序号 20

17

甲苯-2,5-二胺

第三章 4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7)序号 73

第三章 4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7)
序号 73

18

甲苯-2,5-二胺硫酸盐

第三章 4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7)序号 74

第三章 4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7)
序号 74


附件2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条款

微生物指标

限值

备注

第一章 概述

3.3微生物学指标要求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100

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


附件3𫫇烷限值--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条款

有害物质

限值(mg/kg)

备注

第一章 概述

3.4 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𫫇

10



附件44-甲基苄亚基樟脑--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章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

1291

4-甲基苄亚基樟脑

3-(4'-Methylbenzylidene)-camphor(INCI:4-Methylbenzylidene Camphor)(CAS No.36861-47-9/ CAS No.38102-62-4)


附件56-氨基间甲酚--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章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

1292

6-氨基间甲酚

6-Amino-m-cresol(INCI)(CAS No.2835-98-5)


附件6丁苯基甲基丙醛--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章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

1293

丁苯基甲基丙醛

2-(4-tert-Butylbenzyl) propionaldehyde(INCI: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CAS No. 80-54-6)


附件7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章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

1294

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

Octamethylcyclotetrasiloxane(INCI:Cyclotetrasiloxane)(CAS No. 556-67-2)

第二章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

注(4)

若技术上无法避免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其在化妆品中应小于0.1%(w/w)。


附件8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章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

1295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

Perfluorooctane sulfonic acid (CAS No. 1763-23-1)and its salts


附件9全氟辛酸及其盐类--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章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

1296

全氟辛酸及其盐类

Perfluorooctanoic acid(CAS No. 335-67-1)and its salts


附件 10吡硫𬭩锌--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章 1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 1)

1297

吡硫𬭩

Zinc pyrithione(INCI);Pyrithione zinc(INN)(CAS No. 13463-41-7)


附件11水杨酸--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物质名称

限制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INCI名称

适用及(或)使用范围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其他限制和要求

第二章3 化妆品限用组分(表3)

8

水杨酸

Salicylic acid

Salicylic acid

(a) 淋洗类发用产品

(a) 3.0%

不得用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不得用于可能具有吸入风险的产品

含水杨酸;

三岁以下儿童勿用

(b) 除体用产品、接触粘膜的产品(如眼影、睫毛膏、眼线笔、唇膏)和除臭产品外的驻留类产品和淋洗类肤用产品

(b) 2.0%

(c) 体用产品、接触粘膜的产品(如眼影、睫毛膏、眼线笔、唇膏)和除臭产品

(c) 0.5%


附件12氯咪巴唑--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物质名称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INCI名称

第三章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

16

氯咪巴唑

1-(4-Chlorophenoxy)-1-(imidazol-1-yl)-3,3-dimethylbutan-2-one

Climbazole

a)0.5 %

a)淋洗类发用产品


b)0.2 %

b)面部(含颈部)产品、眼部产品、口唇产品、驻留类发用产品


附件13甲基异噻唑啉酮--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物质名称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INCI名称

第三章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

31

甲基异噻唑啉酮

2-Methylisothiazol-3(2H)-one

Methylisothiazolinone

0.0015%

淋洗类产品



附件14聚氨丙基双胍--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物质名称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INCI名称

第三章1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4)

40

聚氨丙基双胍

Polyhexamethylene biguanide hydrochloride

Polyaminopropyl biguanide

0.1%

不得用于可能具有吸入风险的产品



附件15二苯酮-3--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物质名称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其他限制和要求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INCI名称

第三章2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

3

二苯酮-3

Oxybenzone (INN)

Benzophenone-3

(a) 面部(含颈部)产品、眼部产品、口唇产品和手部产品6%

(a)不得用于可能具有吸入风险的产品

(a) 含二苯酮-3

(b) 体用产品 2.2%


(b) 含二苯酮-3

(c) 其他产品0.5%




附件16胡莫柳酯--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物质名称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其他限制和要求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INCI名称

第三章2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

17

胡莫柳酯

Homosalate(INN)

Homosalate

面部(含颈部)产品、眼部产品、口唇产品 7.34%

不得用于可能具有吸入风险的产品



附件17奥克立林--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物质名称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其他限制和要求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INCI名称

第三章2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表5)

20

奥克立林

2-Cyano-3,3-diphenyl acrylic acid, 2-ethylhexyl ester

Octocrylene

(a) 气雾产品9%
(b) 其他产品10%




附件18甲苯-2,5-二胺--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物质名称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其他限制和要求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中文名称

INCI名称

氧化型染发产品

非氧化型染发产品

第三章4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7)

73

甲苯-2,5-二胺

Toluene-2,5-diamine

2.0%



含苯二胺类


附件19甲苯-2,5-二胺硫酸盐--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

章节

序号

物质名称

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

其他限制和要求

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中文名称

INCI名称

氧化型染发产品

非氧化型染发产品

第三章4 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7)

74

甲苯-2,5-二胺硫酸盐

Toluene-2,5-diamine sulfate

2.0%(以游离基计)



含苯二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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