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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大麻植物正式禁用)

发布日期:2023-04-10信息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第二章中的《化妆品禁用组分(表1)》《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分别替代原有禁用组分表,并纳入《规范》相应章节(详见附件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附件: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修订概况表https://www.nmpa.gov.cn/directory/web/nmpa/images/1622194813433069540.doc

     2.《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https://www.nmpa.gov.cn/directory/web/nmpa/images/1622194825823083841.doc

     3.《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https://www.nmpa.gov.cn/directory/web/nmpa/images/162219483830401116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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