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报 资 料 清 单
1 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注册申请表
2 产品配方(INCI形式100%成分表,原料商品名,原料生产商)
3 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4 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材料(根据配方由甲方提供)
5 如成分中有植物提取物,需国外厂商提供成分中植物提取物是否有农药残留的证明
6 产品的执行标准
7 经药监局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检验机构出具)
8 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9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并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10 如委托生产,应提供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
11 授权书及接受授权书
12 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13 简易版安全评估报告和安全评估人简历((检验机构出具)
14 另附未启封的检测样品
15 凡宣称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应当提供基于安全性考虑的配方设计原则
(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的资料
16 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或符合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法规要求的化妆品生产资质 证明文件;
17 功效宣称依据和检测报告
首次进口普通化妆品合规流程